黃旭剛
  因飼養的小狗被鄰居家小孩追打,而與鄰居吵架,事後心懷不滿,向鄰居家投擲汽油瓶並點燃。近日,河南省許昌縣檢察院以放火罪將犯罪嫌疑人吳啟德提起公訴。
  今年9月4日,吳啟德飼養的寵物狗搶食了鄰居小孩的零食,被小孩拿著小木棍追打。當時吳啟德抱起小狗,將木棍從小孩手中奪走,並大聲訓斥小孩。循聲而至的小孩父親祿某跑過來,與其理論,雙方言語不和,爭吵了起來。被眾人勸回家的吳啟德越想越生氣,便伺機報複鄰居。
  幾天后,吳啟德騎車到附近的加油站買來汽油,並裝進空塑料瓶內。傍晚時分,吳啟德尾隨祿某進入其家,將塑料瓶蓋打開,點燃後,將瓶子扔到祿某卧室。祿某慌亂中不知所措,吳啟德則趁機逃跑。火勢造成祿某身體多處燒傷,床上用品、掛衣架及衣服等被燒毀。經鑒定,祿某所受傷情為輕傷一級,家中被燒毀財物損失摺合價值為7436元。不久,吳啟德在家人勸說下投案自首。 (黃旭剛)  (原標題:鄰裡不和放火 害人害己被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u07buhpk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