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表示,按級別取消配車治標不治本,從根本上來說,要把公車管好,一在源頭的預算上控制,二給所有的公車統一標識。對於目前推行的公車貨幣化補貼,曾德雄也表示不贊同,認為其法理性存疑,“憑什麼你公務員上下班就有公車補貼?老百姓不也沒有。”(11月27日《新快報》)
  自從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發佈以來,雖然“公務用車”只是條例中涉及到的一個部分,但是,有關公車改革的話題卻依然是社會眾議的焦點之一。其實,公務用車改革早就提到了議事日程,也曾經有過各種改革嘗試的方案,眾多的探索,一方面顯示了公車改革的決心和立場,另一方面,由於具體實行的措施,與公眾的看法存在差距,總是受到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質疑,其中,對公務員“實行貨幣補貼”的做法,爭議最為突出。
  不可否認,“憑什麼你公務員上下班就有公車補貼?老百姓不也沒有。”這樣的存疑在公眾的心中普遍存在,大家會在茶餘飯後不由自主地感嘆、發牢騷,然而,如果不匯聚起來,通過一定的渠道得到充分、完整的表達,也就無法得以有針對性的回應、釋惑。就我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安排來說,人大代表正好可以充當這個角色,他們也有義務把公眾的社會關切在各級人大組織中,通過自己的履職行為實實在在地體現出來。
  需要註意的是,一般公眾對於公車改革的看法,直抒胸臆,“眾聲喧嘩”,聽起來有點逞一時的口舌之快,不過其中蘊含的主要意見,大多是對社會公正的真實訴求,更是對公車改革進程和方式的一種社會期待。當然,人大代表不同於普通民眾的地方,在於對社會問題不能隨意“放炮”,需要遵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原則。為此,人大代表就需要對於有關公務用車改革的社會聲音,花功夫進行梳理、甄別和歸納,形成規範性的議案來提交有關部門。
  如今,人大代表對於公務用車改革中的一些做法,即便個人提出了有價值的見解,同時自己也有各種各樣的疑問,那麼,作為人大代表來說,就不能只是止步於發表個人觀點。滿足於說出自己的“心裡話”,讓社會公眾去贊賞和跟隨,這樣的人大代表還不能說完全“坐實”了民意。畢竟,經由合法程序選舉出來的人大代表,他們的的身份不是一個“政治符號”,而是負有一定的政治使命,是黨和政府與公眾之間最為直接的一個“中介”。人大代表需要運用自己的個人智慧和才能,切實地考察熱點民意,在人大的體制框架內如實地反映,並且予以落實。
  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的第五十五條明確指出,“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,通過提出意見、建議、批評以及詢問、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。”這些規定,加上民意的廣泛支持,應該讓人大代表在公車改革等公共事務履職的“底氣”更加充足。今後,每一位人大代表如果能夠用好條例這把“尚方寶劍”,又能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職責所在,人大代表與普通民眾共同關於公車改革的存疑和詰問,才能夠會收到更好的社會效果。
  文/寇軍  (原標題:人大代表議論車改別隻是存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u07buhpk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